買賣雙方達成價格共識只是開始,後續的過戶與台電售電帳戶變更,才是決定交易能否順利完成的關鍵。
流程總覽
- 簽訂買賣意向書(LOI)並支付斡旋金
- 買方進行盡職調查(DD)
- 簽訂正式買賣契約並支付頭期款
- 申辦電業執照變更(送經濟部能源署)
- 申辦再生能源購售電合約變更(送台電)
- 完成所有政府機關核准後,買方支付尾款
- 賣方移轉設備所有權、O&M 合約、保單
必備文件清單
- 公司過戶:股東會議事錄、董事會議事錄、變更登記表
- 個人過戶:身分證影本、印鑑證明、財產移轉同意書
- 設備清單與原始發票
- 與台電歷次往來公文
- 既有 O&M 廠商之同意函
常見卡關點
- 能源署審核時間:3~6 個月,比想像長
- 賣方仍有貸款抵押:需先塗銷或設定承接
- PPA 合約有特約條款:需先取得台電書面同意
- 設備未原批原序號:能源署可能要求補件
平台聲明
本平台雖可能協助交易雙方進行聯繫、協調或商務媒合,但不參與實際款項收付、產權移轉、契約履行或其他交易執行行為。